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珠海市斗门区应急管理局对珠海市浩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斗)应急罚﹝2023﹞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珠海市浩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3MA56BJ6H0B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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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飞马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珠斗)应急罚﹝2023﹞2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SV旋转炉供气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3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十 四条第一款第(二)、(六)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1 | ||||
处罚机关 | 珠海市斗门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