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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金星超市被罚款2500元

2023-08-15 15:00: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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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世纪金星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94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世纪金星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0YY6Y12
工商注册号11011460443570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叶*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08日,当事人从送货上门的供货商手中采购了60瓶“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共计5箱),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是:2022年09月09日,保质期180天。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保质期内销售了57瓶该款产品,剩余3瓶过期后于2023年04月17日销售,现场并未发现有同批次的产品摆放于食品销售区域。该商品的售价为4元/瓶。期间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12元,货值金额为12元。 因当事人的经营场所面积为57平米,为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商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且未做好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对当事人进行责令改正。执法人员于责令改正期限后复查,该主体已建立了完整的进货台账并索要及保存了供货商资质及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
罚款金额(万元)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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