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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缘隆平泰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海市监处罚〔2023〕8822号

2023-07-26 10:2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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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缘隆平泰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88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缘隆平泰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8L58031814C
工商注册号11010860433945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宇**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6月13日,当事人销售4包干吃花园(花生味),生产日期均为2022年11月17日,保质期180天。进价0.4元一包,售价0.5元一包。 另查,当事人库存无涉案产品。 又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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