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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通美达超市有限公司酒仙桥分店被罚款50000元

2023-07-26 16:2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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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美通美达超市有限公司酒仙桥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48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美通美达超市有限公司酒仙桥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533000404
工商注册号11000042003351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许**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抽检的该批芹菜从北京博昊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于2023年 3月28日到货,抽检基数14.6kg,采购数量14.6kg,采购单价1.7元/kg,采购总金额24.82元,销售数量14.6kg,销售单价1.98元/kg,销售总金额28.91元(其中抽检机关于2023年3月28日以1.98元/kg抽样购买3.032kg,抽检机关购买芹菜合计6元)。采购数量均销售完毕,无任何剩余,且该抽检批次产品无退货、无库存,因采购数量全部销售,故货值金额为28.91元,违法所得为28.91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资质、产品检测报告材料。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91元;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89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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