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石城黎婆饭店,该饭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廉江市石城黎婆饭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81MA50AQHH9A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1051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廉市监石城处罚[2023]03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 | ||||
违法事实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元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剩余的预包装食品(米酒),并处罚款980元,罚没款合计共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9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21 | ||||
处罚机关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