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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市石岭红双喜电器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被罚款18244元

2023-07-25 17:2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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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石岭红双喜电器厂,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廉江市石岭红双喜电器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1MA51YY523W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0000000000000000X


法定代表人许**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487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廉市监执队处罚〔2023〕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8元,并处罚款18244元,合计罚没金额18412元。
罚款金额(万元)1.82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6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1
公示截止期2026-07-21
处罚机关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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