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悠悠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2023-07-18 17:44: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109号。涉及六安市金安区悠悠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六市监处罚〔2023〕109号


六安市金安区悠悠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六安市金安区悠悠化妆品店

92341502MA8P56AJ7B


方媛媛

经查,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种类:警告,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已履行

/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蔬菜、水果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质量服务的“辽宁实践”——辽宁省市 ...

  • 质量标杆的“辽宁效应”——辽宁省追 ...

  • 质量时代的“辽宁华章”——辽宁省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