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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杰亨通商贸中心被罚款6900元

2023-07-07 17:17: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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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新杰亨通商贸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7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新杰亨通商贸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L538700533
工商注册号11011460450450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韩**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年初(具体时间不详)从河北东贸市场采购的尾货、底货,商家说撤摊不干了。采购时都是估堆,不分品牌的。其中“NIKE”鞋33双,进价25元/双,销售价80元/双;“CONVERSE”鞋71双,进价15元/,销售价60元/双;合计104双,按销售价格计算6900元。至2023年6月7日被检查之日止,未售出。违法经营额69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带有“NIKE”商标标识的运动鞋 33双;带有“CONVERSE”商标标识的运动鞋71双;2、罚款:690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6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6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0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7-06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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