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和万兴电线电缆销售部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的电缆被处罚

2023-06-29 10:18: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和万兴电线电缆销售部,该部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的电缆。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和万兴电线电缆销售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4W9L8T8W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伦市监行罚罚字〔2022〕40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一)项
违法事实本街道办于2022年04月15日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常教伦常北路涛汇领御花园48号商铺的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和万兴电线电缆销售部进行立案并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电缆的认证证书,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电缆进行扣押处理。
处罚依据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2.没收非法财物,涉案电缆10卷。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6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度 | 智能驾驶时代 车上“黑匣 ...

  • 牢记农业“国之大者” 创新发展谱新 ...

  • 河北省隆化县积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力 ...

  • 巧手创造“锦绣”新生活——贵州特色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