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湛江市霞山区瑞丰日用品经营部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报被处罚

2023-06-15 11:16: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湛江市霞山区瑞丰日用品经营部,该部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湛江市霞山区瑞丰日用品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000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440803600376594


法定代表人陈**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306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湛霞市监录塘处罚〔202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及未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2
公示截止期2026-06-12
处罚机关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录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产品质量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世界认可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强制 ...

  •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质量强国 ...

  • 古村里的青年创客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