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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西市监处罚〔2023〕424号

2023-06-13 16:09: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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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3〕4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700083329P
工商注册号11010900491508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崔*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18日至2022年1月20日从北京天平朝晖经贸有限公司分多批次购进标称安徽天添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Y-9581 800ml高度46mm的锡纸烧烤方盒100包。当事人购进之后将上述产品用于在当事人所属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店、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七分店销售,销售价格是14.9元/包。截止2023年2月15日,共售出79包,销售额共计1177.1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未能对产品主动召回,剩余上述产品21包,其中有2包为备样封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另有19包已经退货给供货商。扣除当事人购进成本、应缴税金,当事人获利307.61元。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149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235元;没收违法所得:307.61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22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3374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2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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