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乐平市沪宏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5C0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乐平市沪宏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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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交罚〔2023〕0105C0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
违法事实: | 2023年5月31日19时19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高铁大道路段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乐平市沪宏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苏石山驾驶车号为赣H33221(四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行驶。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82.76吨,限载31吨,超限超载51.76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以称重检测单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记录单等为证。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5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5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01458254X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