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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消火栓 中山市美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被罚

2023-06-07 22:02: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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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对中山市美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I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I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遮挡消火栓


违法事实:

遮挡消火栓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美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刘美玲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30426********724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给予中山市美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1


公示截止期:

2026-06-01


处罚机关: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68226969U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68226969U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6-01


备注:

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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