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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北京科源鑫溢食品店被处罚

2023-06-01 17:56: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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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科源鑫溢食品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840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处罚〔2023〕84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科源鑫溢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购进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玻璃瓶,500ml/瓶)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进货凭证,销售单价为6元/瓶,其中于2023年3月10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共2瓶,销售收入共计12元。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所得共计12元,货值金额共计12元。因涉案产品未单独设立存放处,故无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元; 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

2023-08-2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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