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3-06)。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4月6日,本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GZJ23420000003331542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7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红安县八里湾芳芳副食店对武汉良香味缘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生产的 “香酥小麻花”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4月3日出具检验报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良香味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麻花”(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1日),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香酥小麻花”共生产了30件,每件4.4公斤,散装称重,售价45元/件,货值金额1350元,全部销往武汉市卢氏国雄食品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将上述批次“香酥小麻花”1件销至红安县八里湾芳芳副食店。2023年4月7日,武汉市卢氏国雄食品有限公司将召回同批次产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另查明,上述批次“香酥小麻花”产品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是零售经销商将产品摆放在货架上受到阳光照射,储存不当导致的,并不是当事人在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综合以上调查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生产的“香酥小麻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香酥小麻花”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经销商未按要求存放产品。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2、仓库货物保持通风及干燥。3、销售时告知销售商该商品属油炸食品要按储存条件存放。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