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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西田各庄怀广商店被处罚

2023-06-01 15:53: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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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西田各庄怀广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0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密市监处罚〔2023〕26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西田各庄怀广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吉祥兄弟”五谷蛋(650克/袋;生产日期:2022/12/27,保质期50天(0-8℃)/30天(常温))购进10袋,购进价格13元/袋,售价20元/袋,保质期截止到2023年1月25日,超过保质期售出5袋,剩余5袋在货架上待售。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1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29

处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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