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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8起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二批)

2023-05-23 14:13: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打击农用生产资料违法行为,发挥系统集成效应,持续释放执法办案震慑效果,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打造“铁拳”品牌。现予公布查处“假冒伪劣化肥”类农用生产资料典型案例。

案例一:云南山磐经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硫酸铵包装袋案

2022年8月9日,会泽县市场监管局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使用的肥料级硫酸铵包装袋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该批肥料级硫酸铵包装袋是2022年7月18日从云南山磐经贸有限公司购进,货值金额55952.2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二:云南鼎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12月30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楚雄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案件移送书》对云南鼎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立案查处。经查,2022年9月10日,当事人在楚雄市东瓜镇龙河村委会销售的“宽偌”土行松多功能有机营养微生物肥料共12吨,货值金额387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肥料12吨,并处罚金。

案例三:云南兴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2022年9月22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对富民启富化肥经营部经营的由云南兴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螳川”过磷酸钙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2年9月15日,当事人生产“螳川”过磷酸钙50吨,召回40吨,售出10吨,获利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过磷酸钙40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四:石屏县农友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2022年7月28日,石屏县市场监管局对石屏县农友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销售的过磷酸钙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2022年5月30日,当事人购进两个批次的过磷酸钙化肥,货值金额为60000元。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召回两个批次剩余的不合格产品,违法所得285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五:鹤庆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金墩经营部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2022年10月13日,鹤庆县市场监管局对鹤庆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金墩经营部销售的过磷酸钙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5日购进过磷酸钙化肥13吨,货值金额12350元,销售获利1639.31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六:罗平县雨欣化肥经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22年7月12日,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对罗平县雨欣化肥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复合肥料纯硫酸钾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5月购进该批次复合肥料7吨,销售获利4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七:昆明佰恩汇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22年9月4日,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昆明佰恩汇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放大镜”蚯蚓酶生态肥料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以买10袋送5袋的方式以150元/袋(折合价格为100元/袋)的价格销售了163袋,货值金额30000元,销售获利1108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肥料5.48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八:砚山县丰收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2022年8月9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砚山县丰收化肥经营部销售的艾迪安、美芭复合肥料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不合格。截至2022年11月4日核查时,当事人已销售复合肥料175袋,货值金额38125元,销售获利39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复合肥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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