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广州市君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君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7282023501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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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牛红霞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越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
违法事实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消防车通道、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广州市君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5.15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