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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京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5-18 16:24: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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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京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洪)应急罚〔2023〕7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京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DRRMX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王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洪)应急罚〔20237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广东京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聘人郑盛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进行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2022)》第(14)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作出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6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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