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量子出行(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3〕1(2023)03210010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交运罚〔2023〕1(2023)03210010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驾驶粤ADF1617小型轿车于2022年10月1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48号4-5楼百业人才市场有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委托材料等为证。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10000元罚款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十八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量子出行(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杨起森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6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