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广州市番运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3〕1(2023)03210002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交运罚〔2023〕1(2023)0321000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曹伟驾驶粤AAD9583出租车于2023年03月18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琶醍前有本市巡游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其他材料等为证。 |
处罚依据: |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5000元罚款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番运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邓志伦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6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