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东市监处罚【2023】第1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东市监处罚【2023】第145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明: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截至2023年03月03日才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异常名录的移除。该店未进行2020年年度报告公示,于2021年7月14日被企管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进行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于2022年7月18日被企管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东县平山金喜郎皮具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余小玲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5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1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08 |
处罚机关: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