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众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被罚款10000元

2023-05-09 16:0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众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3〕平南10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众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众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HBPN22W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6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从“五一”文旅市场看文旅融合大势

  • 浙江省食品安全“百姓点检”现场活动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计 ...

  • 浙江省临海市有效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 ...

  • 江苏省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2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