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青翠欲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市监执吊罚〔2023〕1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市监执吊罚〔2023〕19号 |
处罚事由: | 经查:你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在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类别: |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青翠欲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陈清文 |
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4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04 |
处罚机关: |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