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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鼎恒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146号

2023-05-05 16:32: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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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东鼎恒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14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东鼎恒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688388663W
工商注册号11010901184151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3月2日和2023年3月3日,北京市门头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全国12315平台的举报称北京东鼎恒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网站(http://www.ddhengkun.cn/controller_1/detail-85341-16-85413.html)中公司简介关于我们模块宣称“是一家集产品、系统集成和机房整体系统工程于一体的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宣传用语,涉嫌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虚假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04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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