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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良乡亿丰堂大药店行政处罚信息(京房市监处罚〔2023〕289号)

2023-04-28 11:1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良乡亿丰堂大药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28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2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良乡亿丰堂大药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0648721231
工商注册号11011160038419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刚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六条
违法事实北京良乡亿丰堂大药店在“拼 多 多”APP上设立的亿丰堂医药专营店对外发布的“滇熊熊胆粉”药品广告宣传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批。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告的制作费用是4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6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5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7-25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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