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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京壹易考画院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28 10:38: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京壹易考画院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4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44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京壹易考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1U6D96
工商注册号11011402017981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东辉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0年12月9日自行创建微信该公众号“京A画室”,并在2023年3月3日发布消息“京A画室寒假集训班作品展/积羽沉舟 步步高升”以及2023年3月8日发布消息“京A画室2024届招生简章/拟规成圆 梦笔生花”中使用了培训学员的头像及考试分数等信息。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无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4-26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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