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安徽省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

2023-04-28 10:49: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7日,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双堆店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濉溪县多福超市双堆店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淮北市钮钥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濉市监罚〔2023〕252号

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双堆店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双堆店

913406210624673437

潘萍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不予罚款;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7元;

2、没收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鲜吉多”花椒14袋、桂皮13袋、小茴香13袋、八角15袋。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425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2

濉市监罚〔2023〕253号

濉溪县多福超市双堆店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濉溪县多福超市双堆店

92340621MA2PTMQ07B

吴景元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不予罚款;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2元;

2、没收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鲜吉多”花椒10袋、桂皮10袋、香叶8袋、八角13袋。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425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3

濉市监罚〔2023〕254号

淮北市钮钥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淮北市钮钥商贸有限公司

91340600689765475M

顾剑兵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4条第一款、第二款及116条进行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3元;

2、罚款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元)。

罚没金额总计为3103元整。

 

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425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3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露营产业如何从“爆红”到“长红”

  • 人间四月天 露营好时节——记一次户 ...

  • 预订量持续增加 露营地何去何从

  • 汽车零部件生产商以轻量化、电气化为 ...

  • “圳品”商贸为何越来越多——深圳市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