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7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第16部分)》,涉及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显示,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维生素C注射液(批号:12005006),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00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7639.0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药监药罚〔2023〕A19号。
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16部分)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案件来源 | 违法行为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1 | 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30113745270275M | 刘志刚 | 监督抽样 | 生产、销售劣药 |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维生素C注射液(批号:12005006),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67639.06元,并罚款500000.00元。 | (云)药监药罚〔2023〕A19号 | 2023/04/26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