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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吉安天益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25 17:41: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吉安天益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45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450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9
处罚内容罚款:伍仟元整(¥5000)。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2023年4月11日14时3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长沙县黄花镇金阳大道与省道S103交汇处时,发现一台车头牌照为湘KG8610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牌照为赣DS29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满载一车碎石途经此处,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车辆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赣DS29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所有人为吉安天益物流有限公司,当日,车主安排驾驶员驾驶车头牌照为湘KG8610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牌照为赣DS29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江西省宜昌市装载一车碎石准备运输至长沙县长龙街道,该次承运费用为1000元。湘KG8610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牌照为赣DS29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均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办理了相应从业资格证。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赣DS29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登记证书,该车车辆登记证书显示车辆货厢内部尺寸长为9400mm、宽为2400mm、高为600mm,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后,发现该车货厢尺寸实际为长为9400mm、宽为2400mm、两侧高为720mm,与车辆登记证书上核定的货厢尺寸不相符。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花山超限检测站过磅称重,称重结果为53330KG,超过该车型总质量限值4330KG,超限率为8.84%(交警已处罚)。经调查询问,确认当事人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事实,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有违法所得。2023年4月18日,当事人对湘KG8610重型半挂牵引车加高栏板进行拆除。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机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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