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朗派防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番市监(执四)罚字〔2023〕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执四)罚字〔2023〕5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086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10868.00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朗派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梁宏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7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17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