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县景超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城管罚字﹝2023﹞第105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3﹞第105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6 |
处罚内容 | 1.罚款:贰仟元整(¥2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2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1日23时3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等巡查至长沙县黄花镇滨湖路梁坪村段时,发现湘AH5203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行驶至此,执法人员找到驾驶员,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台重型自卸货车运输的渣土的承运单位为长沙景超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有渣土准运证,核准运输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2日凌晨1:00时,行驶路线为:万科四号地铁—东五路—滨湖路—东三路—万科松雅湖海上居1号地块项目,该台车运输渣土被查处时正在长沙县黄花镇滨湖路梁坪村段行驶,长沙县黄花镇滨湖路梁坪村段非渣土准运证规定的线路,该台车上装载渣土13立方米,该台重型自卸货车均办理了道路运输证,该台车驾驶员出示了相应从业资格证。经调查询问,当事人确认其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 |
处罚机关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