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隆回县胜记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隆市监行处﹝2023﹞01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隆市监行处﹝2023﹞011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7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蹄筋1袋。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隆回县胜记餐饮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厨房(食品操作间)右侧冰柜上发现1袋牛蹄筋(净含量:500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43010305266,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1月08日,生产商:长沙市天心区易捷菜小子食品厂)已超过保质期限。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予以处罚。 |
处罚机关 |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524006331169Q |
数据来源单位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000MB169231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