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春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廉江市春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1MABYMQEAXT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廉市监城南处罚〔2023〕2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7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07 | ||||
处罚机关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