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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农产品 湖南省隆回县一家水果店被处罚

2023-04-06 17:48: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隆回县滩头镇小李水果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隆市监行处﹝2023﹞008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隆市监行处﹝2023﹞0088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31
处罚内容本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超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该单位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依据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机关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524006331169Q
数据来源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MB169231X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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