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37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37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3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伍仟元整(¥5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2 |
违法事实 | 2023年03月20日15时2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果园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聂智、郭力巡查至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门时,发现一辆牌照号码为湘AD43356的比亚迪小型轿车在此承接3名乘客,执法人员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牌照号码为湘AD43356的比亚迪小型轿车的驾驶员通过携华出行司机端APP平台接取订单后驾驶车辆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门,准备承接3名乘客至湖南艺术职业学校(星沙校区)进行营运;经核对,牌照号码为湘AD43356的比亚迪小型轿车所有人为长沙芸迪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为谭红建,核定载人数为5人,使用性质为租赁。驾驶员谭红建与长沙芸迪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租赁关系。主要用于从事网约车服务,其通过携华出行司机端APP平台将该车注册为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用户。携华出行司机端APP平台是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手机APP软件,携华出行司机端APP平台由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运行管理。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谭红建出示自己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谭红建表示牌照号码为湘AD43356的比亚迪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没有办理(另案处理),自己也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所以无法出示。执法人员指出其行为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得到批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牌照号码为湘AD43356的比亚迪小型轿车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通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果园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23年03月28日,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委托陈海涛到我队接受调查询问,经过依法检查、拍照及对受托人进行询问,确认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属实,综上各项证据,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清楚,并无争议。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机关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