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28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289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9 |
处罚内容 | 罚款:伍仟肆佰元整(¥54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5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3年03月08日13时2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易佳、严锋等在长沙县黄兴大道与特立路交汇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车牌号码为湘AF774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AN67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运输碎石途经此处,疑似超限运输,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星沙邦田停车场,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质量为67000千克,执法人员向驾驶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对该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证件进行检查。经查,湘AF774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两轴)、湘AN67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为六轴汽车列车,车辆所有人为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为王灿峰。此次运输为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王灿峰驾驶车牌号码为湘AF774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AN67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江西省上栗县余坊碎石场装载一车碎石运输至长沙县中建西部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认定标准,该车超限18000千克,超限率36.73%,现场不能提供此次超限运输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2023年3月10日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委托驾驶员王灿峰来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超限检测站接受调查。经过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和对被委托人王灿峰进行询问,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当事人未收取运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有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公路管理第14项: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当事人的车辆为六轴汽车列车,经静态称重仪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7000千克,超限18000千克,超限率为36.73%,违法程度属于较重,违法情节为“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罚基准为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的规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长沙旺捷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 |
处罚机关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2135555888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