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一季度)。
本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黄龙县众康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马树立口腔诊所使用计量器具未检定案、黄龙县百润金福源超市经营违法购进食盐案、黄龙县城西市场干菜店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案、黄龙县文章水产干菜粮油店经营违法购进食盐案。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黄龙县众康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 黄市监处罚〔2023〕06号 |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1000元人民币 | 2023年02月20日 | |
2 | 马树立口腔诊所使用计量器具未检定案 | 黄市监处罚〔2023〕05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 | 1、责令停止使用该设备 | 2023年02月15日 | |
3 | 黄龙县百润金福源超市经营违法购进食盐案 | 黄市监处罚〔2023〕04号 | 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 1、给予警告; | 2023年02月01日 | |
4 | 黄龙县城西市场干菜店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案 | 黄市监处罚〔2023〕03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1.警告; | 2023年02月01日 | |
5 | 黄龙县文章水产干菜粮油店经营违法购进食盐案 | 黄市监处罚〔2023〕01号 | 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 1、警告, |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