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喵星探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兽药销售案

2023-03-27 11:31: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喵星探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兽药销售案。具体信息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宝处罚〔2023〕新安62号
处罚名称:深圳喵星探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兽药销售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畜牧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罚款4612.8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喵星探索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FXUR2X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宋*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4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太仓港全力畅通运输通道 提升 ...

  • 河北省清河县加快汽配产业转型升级, ...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