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莫戈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

2023-03-27 11:2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莫戈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具体信息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光处罚〔2023〕马田33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莫戈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十三条/第1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莫戈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DGDTK9Y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汪**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4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太仓港全力畅通运输通道 提升 ...

  • 河北省清河县加快汽配产业转型升级, ...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