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湛江】关于兴业县石南镇陆添福运输服务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湛坡交罚〔2023〕01594号

2023-03-27 11:25: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兴业县石南镇陆添福运输服务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兴业县石南镇陆添福运输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924MAA7U7FXXT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陆**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湛坡交罚〔2023〕0159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2023年03月14日11时23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坡头区龙头镇莫村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兴业县石南镇陆添福运输服务部使用桂KZ3416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4
公示截止期2024-03-24
处罚机关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太仓港全力畅通运输通道 提升 ...

  • 河北省清河县加快汽配产业转型升级, ...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