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湛江市新恒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新恒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27592110223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3413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赤市监执一处字〔2023〕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股东(原法定代表人)王景辉于2020年1月9日死亡,但当事人仍于2020年6月2日、2022年3月2日向我局提供王景辉家人王小宁代为签署有王景辉名字的材料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当事人提交虚假的签署有王景辉名字的材料骗取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行为已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事实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3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3-23 |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