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西连镇壹加壹副食店,该副食店逾期年报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徐闻县西连镇壹加壹副食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25MA4W8W7B9P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董**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3757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闻市监西处罚[2023]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已构成逾期年报行为。 |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3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徐闻县西连镇壹加壹副食店日常检查时,依职权对当事人董妃传经营的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徐闻县西连镇壹加壹副食店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3月3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改正,当事人期满并未到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信息公示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限期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2、罚款2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0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0 | ||||
处罚机关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