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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凯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23 17:3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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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凯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市监处字〔2023007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处字〔2023〕0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自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使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2台叉车,其中出厂编号为316035618406的叉车于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使用;出厂编号为020308P3790的叉车于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使用;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编号:20022052,于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使用),且未配备持证的叉车操作人员,于2022年9月19日被当场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凯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刘志伟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883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4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4.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3-2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3-22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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