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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市场监管在行动|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一)

2023-03-13 22:13:32 汉中市场监管

2022年,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为目标,查办了一批占有顾客分币余额、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等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相关行业经营者,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2022年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一)予以公布。

案例1:

超市“四舍五入”违规占有顾客分币余额案

【案例简介】 2022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拨打12345投诉,称在西乡县某超市购买商品消费合计1241.35元,超市收银台扫描其微信二维码,实际收取1241.40元,认为超市未征求其意愿多收0.05元不合理,要求处理。西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立即对涉诉超市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超市为便于收银结算,杜绝分币找零,擅自将收银系统进行了“四舍五入”抹零设置;该超市在2022年中秋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对投诉人所购部分商品实施了折上折优惠后,合计货款为1241.35元,经“四舍五入”的收银系统扫描后,实际收取投诉人1241.40元。对此,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超市改正,超市负责人向投诉人致歉,并退还多收费用。并责令超市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立即修改收银系统,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计费方式,收银台备存足量分币,据实结算交易价款。

【案例评析】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超市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但商家擅自“五入”的做法则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分币虽然面值小,但未属于流通市面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家应该按实际价格收费,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电脑结账系统是人为设置,不能成为商家拒绝找零的理由。尽管1分、2分、5分零币已经很少出现在流通中,也不能成为经营者不找零钱的借口,消费者明确要求找零,商家必须找回零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商家有义务准备以分为单位的零币,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也不得用其他商品代替。

案例2:

手机专卖店非法买卖消费者电话号码牟利案

【案例简介】2022年9月20日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称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汉中市汉台区某手机专卖店唐某在办理电信业务中,存在买卖顾客电话号码牟取非法利益,涉嫌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2022年9月21日,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专卖店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相关证据。在检查中,经营者唐某积极配合,主动承认并提交了其非法向他人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事实材料。

经汉台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明:该手机专卖店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网络APP推广的方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收集并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累计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180条,非法获取违法收益1413元。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之规定,属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该案涉及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号码、APP验证密码,属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手机专卖店在经营过程中,利用其经营便利条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号码、APP验证密码,并将上述信息转卖给他人获利,其行为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愿,造成消费者隐私泄露,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其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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