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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案

2023-03-13 17:4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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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坪处罚〔2023〕龙田12号
处罚名称: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案
处罚类别1: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下列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065499105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周**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24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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