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锦佳诚远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00元;没收“建华9902童鞋”1双和“牛仔裤”1条。没收违法所得83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0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怀市监处罚〔2023〕10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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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锦佳诚远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6599691345X |
工商注册号 | 110116015031331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彭超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2年8月9日以60元/双的价格购进了5双“建华9902童鞋”(标称生产者名称:温岭市润本鞋业有限公司,商标:可人星KENRENXING,货号:9902),于2022年8月23日以99元/双的价格售出1双,除备样1双外,其余3双应厂家要求已返厂处理。经核算,货值金额为495元,确认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39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15日以61元/条的价格购进了2件“牛仔裤”(商标:YITU e兔,规格型号:13,款号:E2011),于2022年8月23日以105元/条的价格售出1条,备样1条保存完好。经核算,货值金额为210元,确认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44元。 综合计算,货值金额为705元,确认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83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元;没收“建华9902童鞋”1双和“牛仔裤”1条。没收违法所得:83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83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6-1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