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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罚

2023-03-13 17:14: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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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四川自贡)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富市监处罚﹝2023﹞56号),涉及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立即补报公示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对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自贡顺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富市监处罚﹝2023﹞5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28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补报公示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2.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0.0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222MB1100564L

数据来源

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222MB1100564L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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