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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15”消费警示

2023-03-10 12:5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新疆塔城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消费警示。

餐饮安全切莫大意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二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三是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要慎食烧烤食品,特别是路边摊位的烧烤食品,其加工制作和卫生条件较差,食品安全风险较高。

理性消费需警惕

科学理性消费心态是基础,切勿盲目冲动,消费者要多思量购物是否为自身需要,做到理性消费,同时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要尽量在官方旗舰店或知名主播的直播间购买商品。同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公示情况,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等资质,如果没有公示营业执照等资质,建议最好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

保健食品理性购买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一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二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食用禁忌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三不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不随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免费参观、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不要被推销者的亲情牌、优惠牌、福利牌、限购牌所吸引,避免冲动消费,更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品;四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广告,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马璐)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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