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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卢效华食店行政处罚信息

2023-03-06 15:0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公布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卢效华食店行政处罚信息: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0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0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向登记机关报送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2年03月03日,超过了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的国家规定期限。当事人因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于2021年01月14日、2021年07月14日被我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本案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已补报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并公示。
处罚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卢效华食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2440606MA52PAC673




法定代表人卢效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0****5494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2
公示截止期2026-03-02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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