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公布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卢效华食店行政处罚信息: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0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0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向登记机关报送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2年03月03日,超过了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的国家规定期限。当事人因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于2021年01月14日、2021年07月14日被我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本案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已补报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并公示。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卢效华食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6MA52PAC673 | ||||||
法定代表人 | 卢效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549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2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3-0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 |